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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住建“基层党建+”系列报道之十五:洪江市“红色物业”创新基层治理新模式

来源:湖南住建 编辑:刘艳芳 2020-08-10 16: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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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是一切工作的核心,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为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建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基层党建+"体系机制,推进住建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近年来,全省各地积极行动,在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垃圾分类、城管综合执法网格化等住建业务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

为更好总结各地“基层党建+”工作经验,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党建工作与业务有机整合、与社会治理有机结合,探索研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有普遍借鉴意义的“基层党建+”组织架构和工作模式,湖南住建微信号将陆续推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基层党建+”各地典型经验材料,供大家学习、参考和借鉴。

怀化市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基层党建+物业管理” 调研报告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提高全市物业企业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以党建引领为鲜明主线,彰显“红”的特色,体现“治”的成效,整合服务资源、聚焦服务力量、健全服务机制,着力解决好居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物业问题,使物业党建工作既发挥物业服务功能,又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把物业服务企业打造成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

二、工作目标

(一)提高党的组织和工作“两个覆盖”(牵头单位:住建行业党委)

1、党的组织应建尽建。物业企业党组织的设置由住建行业党委进行审批;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物业企业应单独组建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经住建行业党委同意,可按“行业相近、地域相邻、就近就便”原则,设立联合党支部,覆盖物业企业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联合党支部中的物业企业一旦具备单独组建条件,应及时单独组建。积极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书与出资人(负责人)“一肩挑”,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物业企业党员负责人或管理层党员兼任。

2、党的工作全覆盖。住建行业党委对组建了党支部的物业企业派出党建指导员、辖区乡镇对未组建党支部的物业企业派出党建指导员,每名党建指导员联系党组织或企业数不超过5个,党建指导员开展纪实管理,填写《党建指导员工作日志》;同时,要通过积极建立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加强党的工作覆盖。

3、发挥党组织功能作用。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已组建的物业企业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突出政治功能,强化党组织对物业企业重要事项决策的全面监督,引导物业企业在工作上、行动上自觉遵守有关政策法规,履行社会责任,为决胜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贡献力量;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以党支部“五化”标准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创新党组织活动载体,推行党员佩戴党徽“亮身份”上岗。

未组建党组织的物业企业,党建指导员按照纪实管理工作要求,深入企业联系指导工作,听取群众意见,传递党的声音,帮助物业企业提升服务水平,化解治理矛盾纠纷,填写《党建指导员工作日志》。

(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牵头单位:相关乡镇)

积极推动物业企业与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的协调联动机制,使物业服务与社区治理同频共振,实现“共建、共治、共管、共享”。

1、联席会议制度。搭建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周末议事会”“民情恳谈会”等议事协商平台(社区党组织负责召集);每个季度召开1次党群联席会议,由社区党组织牵头,社区居委会、物业企业党支部、党建指导员、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共同参与,就涉及物业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居民关注的重项事项等,进行会商研究解决。

2、区域化党建融合机制。物业企业要主动融入到社区的网络化管理,发挥物业企业自身优势,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积极配合做好社区网格的走访、巡查、管理、服务等工作,收集居民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向社区反馈各类信息动态,协助社区党组织解决社区问题矛盾。

结合社区和企业实际,发挥党员、团员作用,积极开展便民服务、志愿服务,通过组建“党员先锋队”、设立“党员示范岗”、利用小区的公示公告栏内等阵地,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物业服务与社区治理有效融合起来。

(三)创建“金牌红色物业”(牵头单位:住建行业党委)

实施“标杆引领”,在全市范围内打造一批党组织引领力强、行业带动力强、社会影响力强的示范标杆物业企业,开展创建“金牌红色物业”活动。

1、创建范围:在洪江市承接物业服务1年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可自愿申报参加创建活动。党组织不健全或不发挥作用、当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企业管理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的物业企业,不纳入创建范围。

2、创建方式:创建3-5个“金牌红色物业”。物业企业自查自评,填报《洪江市创建“金牌红色物业”申报表》(表一),由社区党组织、乡镇党委审核后,报住建行业党委。‚住建行业党委与相关乡镇党委组成创建评审工作组。

一是住建行业党委负责,随机向居民发放《洪江市创建“金牌红色物业”满意度调查表》(表二),计算满意度平均分。

二是由乡镇党委、住建行业党委分别从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日常管理、服务质量、社会形象、加分项等6个方面对物业企业进行评价打分,填写《洪江市创建“金牌红色物业”评价表》(表三),乡镇党委和住建行业党委的评价打分按4:6的权重得出分值。

三是结合居民满意度打分平均分、乡镇党委和住建行业党委的评价综合分值,按照4:6的分值权重进行排名,住建行业党委与相关乡镇一起会商提出3-5名创建“金牌红色物业”建议名单,填写《洪江市创建“金牌红色物业”建议名单呈报表》(表四),建议名单需到纪检、政法、应急、市监、税务等部门联审后,报市两新工委。

四是市两新工委初审后,提请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

3、创建经费保障:经市委组织部研究评估后,对成功创建为“金牌红色物业”的物业企业,给予5000元/个的创建工作经费,用于支持企业党建阵地建设、开展党员组织活动、参与基层党治理等,并由市委组织部为“金牌红色物业”企业授牌。

三、实施步骤

1、3月:进行物业企业信息摸底,了解从业人员、党员分布等情况。(牵头单位:住建行业党委)

2、4-5月:完成物业企业党组织组建、党建指导员选派,党的工作在物业企业全面铺开。(牵头单位:住建行业党委)

3、6月开始:协调联动机制正式运行,搭建“周末议事会”“民情恳谈会”等议事协商平台;社区党组织牵头,居委会、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共同参与,每季度召开1次党群联席会议。(牵头单位:相关乡镇党委)

4、8月:创建“金牌红色物业”评估。(牵头单位:住建行业党委)

5、9月:对创建为“金牌红色物业”的企业发放创建工作经费。

6、大力宣传引导。乡镇党委、行业党委、物业企业要利用公开栏、微信工作群等载体广泛宣传打造“红色物业”的相关做法与成效,宣传创建“金牌红色物业”活动。注重向居民群众宣传《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内容,帮助居民群众了解权利与义务,传播“红色物业”好声音、正能量,营造和谐共建的社会氛围。

来源:湖南住建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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