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将于2026年1月12日起正式实施。
购房成本是居民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若干措施》对此出台了一系列“组合拳”。宁夏将安排财政资金,激励市县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直接补贴,并重点向多子女家庭、农业转移人口等特定群体倾斜。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优化,扩展使用范围,缴存人不仅可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购房及大修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能用于支付相关税费和适老适幼改造;贷款政策更加贴近群众需求,支持婚前已使用过贷款的夫妻婚后以家庭为单位再次申请,并对退役军人给予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的优待。同时,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覆盖面扩大至城乡居民,扩大了政策普惠面。
加强金融支持方面,《若干措施》着力于打破企业融资瓶颈及减轻购房者月供压力。通过完善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对合规项目“应贷尽贷”,并加快贷款投放节奏,旨在保障项目顺利建设交付,从源头稳定市场供应。鼓励商业银行创新金融产品,为引进人才、高校毕业生等群体提供期限更灵活、利率更优化的贷款方案,切实降低其还款负担。
让群众从“有房住”到“住好房”,是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义。根据《若干措施》,宁夏将加大“好房子”供给,以更高标准建设安全耐久、绿色低碳、智慧便捷的高品质住宅。值得关注的是,政策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好房子”标准紧密结合,明确优先把保租房、配售型保障房建成“好房子”。
针对过去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交房难”“办证难”等痛点,《若干措施》提出监管与改革措施。明确商品房预售资金必须纳入监管,严禁在项目交付前违规抽挪,从制度上筑牢资金安全防线。此外,明确将推行全流程手续“全程网办”,并力争在2026年起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
此外,《若干措施》在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土地供应、推进城市更新等方面作出系统性安排。例如,支持商业办公用房合规改建为租赁住房并享受民用价格;加力推进城中村(危旧房)改造,支持采取“以购代建”“房票”安置等方式实施城中村(危旧房)改造,对采用“房票”安置的拆迁户家庭,可保留其子女原学区资格3至6年。
来源:宁夏日报
编辑:朱婷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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