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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水电费啦!92个长沙租赁试点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业主可享受

来源:红网 作者:岳瑾 编辑:李雅婷 2023-01-04 16: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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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1月4日讯(记者 岳瑾)今日,记者从长沙市住建局了解到,1月3日,长沙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对部分住房租赁试点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退回水费、电费。需要注意的是,退费时间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2月2日,逾期不再办理。

公告明确,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租赁住房房源筹集暂行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59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21〕75号),纳入租赁试点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可享受民用水电价格。查询可知,2021年12月29日发布的《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第七条“支持政策”部分明确,“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按照有关规定,截至2022年6月底,未享受民用水电价格的已备案租赁试点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申请民用水电价格退还。

住房租赁企业会同项目业主方(与水、电部门有合同关系的相关方)可向水、电部门申请退还从项目备案之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多缴纳的水、电费;承租户可到承租项目所在住房租赁企业申请退还从项目备案之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多缴纳的水、电费。

记者发现,在公告“纳入租赁试点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清单”中,包括了部分产业园区的宿舍楼、人才公寓以及市场化运作的龙湖冠寓、万科泊寓等92个项目。

附件一:纳入租赁试点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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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退回水、电费区县(市)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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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水、电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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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岳瑾

编辑:李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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