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5月30日讯(记者 岳瑾 通讯员 汤丽萍)今日,记者从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了解到,长沙市将于2023年6月6日起实行线上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业务,同时推行《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业内人士表示,此项新举措对开启长沙市房屋网签备案新篇章及规范全市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发挥积极作用。今日,长沙市住建局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召开长沙市商品房网签备案线上办理业务培训会议,全市近200家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参加。
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信息部门负责人介绍商品房网签备案线上办理操作流程,法规部门负责人就《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系统开发公司人员现场演示系统操作过程,会上对疑问事项进行现场答疑。3个半小时的培训会议,开发企业工作人员表示培训会议收获满满,称赞新举措便民利民,是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的服务。
记者了解到,长沙市商品房网上签约系统升级,通过采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技术,主要实现了购房资格审核业务资料电子化、预售商品房签约及合同(包括抵押合同)备案业务资料电子化、商品房买卖合同可定制化等功能优化,精简了办事流程,规范了房屋交易合同。通过系统升级,让“信息多跑路、百姓少跑腿”,房屋网签备案业务将实现“不见面”办理,“一次都不跑”的工作目标。
按照《关于长沙市商品房网签备案全面实施线上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3年6月6日起,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实行线上办理房屋网签备案等业务,并设定一个月(6月6月-7月5日)的过渡期。即:从2023年6月6日起,新申请的房屋备案业务均采用电子材料,并通过网签系统上传,实行线上申请,线上办理,不再另行提供纸质材料,过渡期内未办结的线下业务,可继续按线下流程办理; 7月6日以后,全面实现线上办理。
在实行线上办理网签备案业务的同时,在网签系统中启用合同示范文本,并设定两个月(6月6日-8月5日)的过渡期。即: 2023年6月6日之后,所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宜使用网签系统中的合同示范文本或固化的合同文本进行网签。过渡期内,6月6日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可选择使用原合同文本,也可选择使用合同示范文本。8月6日后,所有项目网签时,宜使用网签系统中合同示范文本或固化的合同文本。
《通知》还指出,对合同示范文本的条款,开发企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网签系统中的合同示范文本基础上进行修改或补充。对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要求的,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将对开发企业修改后的合同文本在网签系统中进行固化,买卖双方可在网签系统中使用固化的合同文本进行网签。《通知》还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销售场所公开拟使用的合同文本,做好合同文本注意事项和市场交易风险提示等宣贯工作。
此外,据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上线,有三个明显的变化:其一是保障交易公平。在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的过程中,对买卖双方各项权利义务的对等约定作出了提示及规范要求,这也是《民法典》公平原则的充分体现,将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二是明确各方权利义务。通过完善《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含预售版和现售版)示范文本,合理确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对交房时间、交房及办证条件作出了更细致、明确的规范。第三是提升网签效率。通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修改后的合同文本进行固化,买卖双方使用固化后的合同文本进行网签,不仅优化了网签流程,也提升了交易效率,使各类房地产市场主体能享受到更加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的服务。
来源:红网
作者:岳瑾 通讯员 汤丽萍
编辑:李雨沁
本文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fhcxjs.rednet.cn/content/646749/74/127056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