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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法实施后,湖南买房成本涨了吗?

来源:红网 作者:马娅 编辑:王婷婷 2021-09-08 11: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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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记者 马娅 长沙报道

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正式施行,1997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契税法》实施以后,契税税率有没有变化?购房成本上涨了吗?个人购买家庭住房还有税费优惠吗……

契税税率上涨了吗?

法定税率、湖南适用税率均无变化,契税上涨属误读

《契税法》明确契税税率为3%-5%。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此幅度内提出,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决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根据税法授权,《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规定,湖南省契税税率为4%。

湖南契税税率为何设定为4%?

2020年,湖南契税入库321.2亿元,同比增长10.9%,占地方收入3009亿元的10.7%,是湖南地方税体系中的第一大税种,也是地方收入的主要来源。继续适用之前4%的契税税率,有助于保持税收政策连续性,保障地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需要说明的是,《契税法》立法,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保持了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

“上半年看房时就听说9月起契税税率要上涨,但苦于资金压力迟迟没有签约,现在资金终于到位,又担心税率上涨税负增加……”近期有购房计划的周女士满是担忧。

针对周女士的担忧,记者咨询了湖南税务12366服务热线。“契税上调的消息是误读。”税务人员告诉记者,“事实上,《契税法》关于税率的规定与《暂行条例》是一致的,均为3%-5%。《契税法》将《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法定适用契税税率并未调整。”

记者了解发现,早在1998年,《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若干规定》所规定的湖南省契税税率为4%。

也就是说,无论是全国统一规定的3%-5%的幅度税率,还是湖南适用的4%税率,都与《契税法》施行以前的税率一致,不存在调高的问题,纳税人契税税负自然不会增加。

个人购房还能享受优惠税率吗?

契税优惠继续施行,自购住房契税低至1%

“我在长沙市雨花区看中了一套110平的三房住宅,现在契税法实施了,我还能享受之前的税费优惠吗?”今天刚刚交完认筹金的赵先生提出心中的顾虑,并介绍这也将是他在长沙的第一套住房。

基本的契税税率确定后,之前的购房契税优惠税率是否继续有效?这也是诸多购房者同样关心的重要问题。

对此,税务部门给出的答案是:契税优惠继续有效,并没有取消

据了解,8月2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对税法实施后继续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予以了明确。其中,老百姓最为关心的个人购买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也就是说,个人购房的契税税负不会增加。

长沙市按照国务院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要求,继续实施“一城一策”有关契税政策。个人在长沙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房屋面积小于等于90㎡时,契税税率为1%,房屋面积大于90㎡,契税税率为1.5%。个人在长沙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不论房屋面积的大小,契税税率均为4%。

这意味着,虽然《契税法》规定的契税税率为3%-5%,但对于在长沙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个人来说,实际承担的税率不超过1.5%。这对很多刚需购房家庭来说,直接影响着钱袋子。

优惠对象有扩大,夫妻过户、子女继承房产免征契税

记者了解到,《契税法》新增了多种可免征契税的情形,扩大了优惠对象。其中,和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是,明确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均可以享受免缴契税优惠。

此外,还增加了对非营利性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免征契税等规定。

来源:红网

作者:马娅

编辑: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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